随着第三次民法典宣传月的开展,5月29日卢湾高级中学高一年级学生在教学楼222学生活动中心参加了题为“美好青春、民法典相伴”的宣传讲座。本次民法典进校园活动由卢湾高级中学和打浦桥派出所共同主办,邀请了黄浦区著名的陈英杰律师来为同学们主讲。
陈律师首先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民法典的内容与作用,使同学们明白民法典中有许多与高中生们息息相关的法律内容,夯实了同学们的法治基础。而后通过实例,介绍分析了在遭遇网络暴力、校园欺凌的时候该如何保护自身权益,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让同学们学会用法律作为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我们展示了高中生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条文和事项,规范了高中生的行为准则,并且提醒同学们注意个人信息以及隐私的防护,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从而被有心人利用,学会慎重处理个人信息;除此之外,陈律师还普及了性骚扰的相关法律,介绍了不同性骚扰的形式,加强同学们对性骚扰的鉴别。向同学们讲解遭遇性骚扰后的相关措施,让同学们能够更好的保护自身安全。
陈律师用简单明了且生动有趣的方式让同学们更好的吸收和理解法律条文,也勉励同学们在这次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之后,能够对民法典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将民法典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
本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性的同时,也进一步推进学校法治教育的发展,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添砖加瓦。